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防爆電氣設備安全是保證海洋平臺安穩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這充分表明國家對電氣防爆安全是極其重視的。 海上石油開采不同于陸上采油,首先,開采成本高,一旦發生爆炸危險,會導致重大的經濟損失; 其次,距離陸地較遠,發生事故后,很難組織及時有效的救援。因此保證海上平臺安全穩定的生產運行是至關重要的。防爆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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